拼音qì yán
注音ㄑ一ˋ 一ㄢˊ
繁体棄言
⒈ 背弃诺言。
⒉ 已经废弃之言。
⒈ 背弃诺言。
引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“楚 师将去 宋,申犀 稽首於王之马前曰:‘ 毋畏 知死,而不敢废王命,王弃言焉。’王不能答。”
杜预 注:“﹝ 楚王 ﹞未服 宋 而去,故曰弃言。”
⒉ 已经废弃之言。
引《新唐书·黎干传》:“盖 玄 所説不当於经,不质於圣,先儒置之不用,是为弃言。”
⒈ 未能实践诺言。
引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「毋畏知死,而不敢废王命,王弃言焉。王不能答。」
⒉ 已经废弃的言论。
引《新唐书·卷一四五·黎干传》:「玄所说不当于经,不质于圣,先儒置之不用,是为弃言。」